急性心肌梗死Killip分级法
分级 | 分级依据 |
Ⅰ级 | 无明显心功能损害证据 |
Ⅱ级 | 轻、中度心力衰竭 主要表现为肺底啰音(<50%肺野)、第三心音及X线胸片上肺淤血表现 |
Ⅲ级 | 重度心力衰竭(肺水肿)——啰音>50%的肺野 |
Ⅳ级 | 心源性休克 |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I级:体力活动不受限,日常活动不引起过度的乏力、呼吸困难或心悸;
Ⅱ级: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日常活动即可引起乏力、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轻于日常的活动即可引起上述症状;
Ⅳ级: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亦有充血性心衰或心绞痛症状,任何体力活动后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