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医嘱也就是您说的(短期医嘱)是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护士签名等。
长期备用医嘱(prn)按长期医嘱处理,但在执行单上须注明"prn"字样,并无须注明执行的具体时间,以与长期医嘱区别。每当必要时执行后,在医嘱记录单的临时医嘱栏内记录1次,以供下一班参考。
临时备用医嘱(sos)日间的备用医嘱仅于日间有效,如日间未用,至下午7时自动失效;夜间的备用医嘱仅于夜间有效,如夜间未用,至次晨7时自动失效。取消时由护士在原医嘱上用红钢笔写"未用"二字,并在执行者栏内签全名。临时备用医嘱执行后,按临时医嘱处理。即在12小时内有效,必要时使用,只执行1次,过期尚未执行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