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医执业医师考试复习资料:六经病的传变关系

六经病的传变关系

1.合病:两经病或三经病同时发生,称为合病。如太阳、阳明经同时发病称为“太阳阳明合病”;三阳经同时发病称为“三阳合病”。

2.并病:一经之病,治不彻底,或一经之证未罢,又见它经证候,称为并病,如“太阳阳明并病。”

3.传经:病邪从一经传入另一经的证候称为传经。

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是循经传:即按六经次序相传,如太阳一阳明一少阳一太阴一少阴一厥阴。

二是越经传:即不按六经次序传,如太阳病不愈,传少阳,或传太阴等。

三是表里传:即相为表里的经脉相传,如太阳传少阴,阳明传太阴,少阳传厥阴。

4.直中:病邪初起,不从阳经传入,而径中阴经,表现为三阴证候的,称为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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