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21年中西医执业医师报名备案申请10月31日前完成

拟报考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提交备案申请书;

试用单位填写本单位《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附件),并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提交给下列单位或部门:

1.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中大五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于11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报至医师资格考试珠海考点办公室(市医师协会),考点办公室确认备案后,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上加盖公章并退回申请单位。

2. 市卫生健康局发证的民营医疗机构:于11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至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报医师资格考试珠海考点 办公室(市医师协会),考点办公室确认备案后,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上加盖公章,并由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于11月1日前退回申 请单位。

3.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齐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备案申请材料,于11月15日统一报至医师资格考试珠海考点办公室(市医师协会)办理备案。

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对象:拟报考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中,2020年已在我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1年继续在我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凭2020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报名参加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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