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于2021年在厦门考点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组织填写本单位的《厦门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汇总表可进入厦门市医学会网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或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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