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助理医师:《答疑周刊》2012年第09期

【运动系统】

17岁女患者,割腕自杀未遂,拇指对掌功能障碍和手的桡侧半感觉障碍,示、中指远节感觉消失,初步判断应为

A.腓总神经损伤

B.桡神经损伤

C.正中神经损伤

D.臂丛损伤

E.颅神经损伤

【答案】C

【解析】正中神经在肘上无分支,其损伤可分为高位损伤(肘上)和低位损伤(腕部)。腕部损伤时所支配的鱼际肌和闯状肌麻痹及所支配的手部感觉障碍,临床表现主要是拇指对掌功能障碍和手的挠侧半感觉障碍,特别是示、中指远节感觉消失而肘上损伤则所支配的前臂肌亦麻痹,除上述表现外,另有拇指和示、中指屈曲功能障碍。

【药理学】

新斯的明禁用于

A.重症肌无力

B.支气管哮喘

C.尿潴留

D.术后肠麻痹

E.阵发性室上心性心动过速

【答案】B

【解析】

新斯的明的临床应用:

1、重症肌无力 本病表现为骨骼肌进行性无力,眼睑下垂,肢体无力,咀嚼和吞咽困难,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其原因为神经-肌肉间兴奋传递功能障碍,现认为该病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多数病人血清中有抗乙酰胆碱受体的抗体。皮下注射新斯的明15分钟起效,作用约持续2~4小时。过量可致病情加重而出现“胆碱能危象”,可能为:①Ach循环利用障碍所致;②运动终板处Ach大量积聚,突触后骨骼肌持续去极化所致。

2、腹气胀和尿潴留 新斯的明兴奋肠平滑肌和逼尿肌,用于术后腹胀及尿潴留。

3、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在采取压迫眼球或颈动脉窦,兴奋迷走神经无效时,可用新斯的明,通过其拟胆碱作用使心率减慢。

4、非去极化型肌松药和阿托品过量中毒 用于非去极化型骨骼肌松驰药如筒箭毒碱过量时的解毒。但禁用于去极化型骨骼肌松驰药如琥珀胆碱过量的中毒。因为琥珀胆碱被血浆的假性胆碱酯酶水解而失活,新斯的明抑制血浆的假性胆碱酯酶,故可加强、延长琥珀胆碱的作用。

新斯的明禁用于机械性肠梗阻、尿路梗阻、支气管哮喘。

3.女,45岁,头晕乏力2年余,今晨突发心前区不适,大汗淋漓,全身发热、持续约2分钟后症状缓解,但仍有面色潮红、全身发热。入院后查体:血压130/100mmHg,心电图正常。最可能的诊断为

A.原发性高血压

B.嗜铬细胞瘤

C.肾性高血压

D.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E.库欣病

【答案】B

【解析】

嗜铬细胞瘤可表现阵发性高血压,发作时心悸、气短、胸部压抑、头痛、面色苍白、大量出汗、视力模糊等,严重者可出现脑溢血或肺水肿等高血压危象。发作缓解后患者极度疲劳、衰弱,可出现面部等皮肤潮红。发作可由体位突然改变,情绪激动、剧烈运动、咳嗽及大小便等活动引发。发作频率及持续时间个体差异较大,并不与肿瘤的大小呈正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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