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执业药师考试复习资料:婴幼儿用药注意事项

婴幼儿用药注意事项

1.口服给药

(1)糖浆剂为宜

(2)混悬剂:摇匀

(3)油类:避免吸入

2.注射给药:肌注受局部血循环影响。 常用静脉给药。

3.神经系统发育不成熟,患病后易烦躁、惊厥。可加用镇静剂。

年龄越小,对镇静剂耐受越大,剂量可偏大。

吗啡、哌替啶易引起呼吸抑制、不宜应用。

氨茶碱有兴奋中枢作用,使用时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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