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类似、宜放于同一药斗的药物和常用的“药对”药物选择时如何区别

1.经常在配伍中同用的药物,可同放于一个斗中。如麻黄、桂枝;酸枣仁、远志;射干、北豆根;党参、黄芪;桃仁、红花;杜仲、续断;陈皮、青皮;泽泻、猪苓;山药、薏苡仁;板蓝根、大青叶;辛夷、苍耳子;火麻仁、郁李仁。

2.同一药物的不同炮制品,常同放于一个斗中。如生栀子、炒栀子;生大黄、制大黄;生黄芪、炙黄芪;炒白术、生白术;生甘草、炙甘草;生内金、炒内金;生薏苡仁、炒薏苡仁;生山药、炒山药;生牡蛎、煅牡蛎;炒槟榔、焦槟榔;生黄芩、酒黄芩;生首乌、制首乌。

3.药物性能相类似的同放于一个斗中。如金银花、连翘;知母、黄柏;龟甲、鳖甲;桔梗、前胡;防风、荆芥;牡丹皮、赤芍;升麻、葛根;紫菀、款冬花;当归、川芎;砂仁、白豆蔻;生龙骨、生牡蛎;车前子、木通。

4.按处方常用的“药对”药物排列,可同放于一个斗中。如羌活、独活;苍术、白术;麦冬、天冬;川乌、草乌;知母、浙(川)贝母;蒲公英、紫花地丁;篇蓄、瞿麦;三棱、莪术;乳香、没药;小茴香、橘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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