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计划应当包括的内容

召回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生产销售情况及拟召回的数量;(二)召回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实施的组织、范围和时限等;(三)召回信息的公布途径与范围;(四)召回的预期效果;(五)药品召回后的处理措施;(六)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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