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011年执业药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自6月20日开始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35号)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med67.com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 “报名确认”:佛山市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11年7月11日至7月15日。

3、 “报名确认”地点:按工作属地原则,各区报名确认地点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市直单位报名确认地点在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上午 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地址: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联系电话:83874123)。市直和各区考生或单位(集体报名) 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上述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4、 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二)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

二、 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 考试方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主要负责深圳考区的考生。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代理佛山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2013021011932130030,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四)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网址:http://www.gdda.com.cn。

附件:1、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各区报名确认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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