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函〔2011〕18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16日。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认真做好有关考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凡符合原省人事厅、原省医药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1999〕52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三、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4,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2,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2011年8月1日—24日登陆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med67.com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10日—14日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
(四)跨省转考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三部(联系电话:0731-82216500)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以往年度考试成绩,需按新报考人员重新报名。
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26.执业药师 | 4.考全科 | 01.药学四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2.药学专业知识(一) | |||
3.药学专业知识(二) | |||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
02.中药学四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
2.免2科 | 01.药学二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 |||
02.中药学二科 | 1.药事管理与法规 | ||
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
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规定,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3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人每科8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一并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八、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
全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领导下进行,省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州人社(事)局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好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
2011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8月1日-24日 |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 | |
8月29日-31日 | 网上报名选择报名点为“省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 | |
8月31日 | 各市州上报资格审查通过且已缴费人员信息(FTP网站传递已校对准确数据库,EMS报送已盖章资格考试登记表) | |
10月10-14日 | 报考人员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 |
考试时间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10月16日 |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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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 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