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北廊坊市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共分5站。
第一站:录入指纹。按照审核计划对现场考生进行分类,加盖相应县(市、区)章,录入指纹,控制好人流,保障现场审核秩序良好。
第二站:材料审核。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的具体要求,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对审核合格者加盖公章。
第三站:考试收费。按照上级规定收取技能考试费。综合笔试考试费另行收取。
第四站:办理EMS业务。为考生提供便利的服务,减少考生往返取证的麻烦,向考生提供特快专递业务服务,保证审核材料、准考证等,准确无误,按时邮寄到考生手中。
第五站:网上确认。对现场审核合格,并办理完相关手续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收回相关档案,并请考生本人在确认表上签字。
注意事项
(一)公共卫生类别、军队、武警现役考生到石家庄省直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医师资格考试。
(二)试用期合格证明必须由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开具,如在村卫生室试用的,只能由村卫生室开具证明,不能由乡镇卫生院代开。开具虚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停考两年。
(三)试用期合格证明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下载。计生机构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到当地卫生局盖章确认。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使用河北省统一制式的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知情承诺书(试用期合格证明)。
(四)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只设临床、中医两个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证不能报考。考生必须是乡镇卫生院的在岗人员,乡镇卫生院必须是政府举办的90所乡镇卫生院之一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五)二年制中专学历(除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教育厅、发改委举办的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需要进行补学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学校补课培训计划、考核结果(结业证书)、补课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具体事宜联系毕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