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分数线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对青海省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批复》(卫医考委发〔2010〕5号),现将我省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公布如下:

临床执业医师

西宁市324分

海东地区288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274分

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247分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西宁市146分

海东地区139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133分

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120分

口腔执业医师:337分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4分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274分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78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29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65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66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9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306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助理执业医师:134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315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49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16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助理执业医师:153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316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4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08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67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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