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决定于2015年6月21日开始核发2014年国家《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领取。代领人员请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考生委托书领取。单位统一领取的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的考生名单、考生身份证复印件、2014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领取。
核发单位:呼和浩特市医师协会
核发地点: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海亮广场D座815室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0471—5204657、369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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