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主治医师考试资料:CPR操作顺序的变化

A-B-C→→C-A-B

★2010(新):C-A-B即:C胸外按压→A开放气道→B人工呼吸

●2005(旧):A-B-C即:A开放气道→B人工呼吸→C胸外按压

操作程序为:C-A-B

即:C胸外按压→A开放气道→B人工呼吸

(1)尽早识别与激活EMSS;

(2)尽早实施CPR:强调胸外心脏按压,对未经培训的普通目击者,鼓励急救人员电话指导下仅做胸外按压的CPR;

(3)快速除颤:如有指征应快速除颤;

(4)有效的高级生命支持(ALS);

(5)综合的心脏骤停后处理。

注意:几个数字的变化:

(1)胸外按压频率由2005年的100次/分改为“至少100次/分”;

(2)按压深度由2005年的4-5cm改为“至少5cm”;

(3)人工呼吸频率不变、按压与呼吸比不变30:2即30次胸外按压后,单人抢救者开放被救者的气道,并给予2次通气;

(4)强烈建议普通施救者仅做胸外按压的CPR,弱化人工呼吸的作用,对普通目击者要求对ABC改变为“CAB”即胸外按压、气道和呼吸;

(5)除颤能量不变,但更强调CPR;

(6)肾上腺素用法用量不变,不推荐对心脏停搏或PEA者常规使用阿托品;

(7)维持ROSC的血氧饱和度在94%-98%;

(8)血糖超过10mmol/L即应控制,但强调应避免低血糖;

(9)强化按压的重要性,按压间断时间不超过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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