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主治医师考试资料:急性中毒救治要点

急性中毒病情复杂变化迅速,抢救治疗应争分夺秒。若心搏呼吸停止,要立即进行心肺脑复苏术,抗休克、纠正心律失常、控制肺水肿、脑水肿,维持和稳定生命体征。在保证呼吸循环功能的基础上,进行清除毒物,特效解毒剂,对症和支持治疗。

(一)清除未吸收的毒物

经口(消化道)中毒,特别无特效解毒剂的毒物中毒,应尽早采取措施,清除胃肠道内尚未吸收的毒物。

1.催吐适用于神志清醒、无禁忌的中毒病人。可用压舌板或手指刺激患者的咽后壁机械方法;亦可用吐根糖浆等药物方法催吐。

2.洗胃尽管国外对洗胃有争议,但目前除有禁忌证外仍是经口服(胃肠道)中毒常规使用的方法。通常于中毒4~6小时内进行,一小时内效果最好。必要时应反复洗胃。根据毒物种类选择不同的洗胃液。

3.吸附通过药用活性炭吸附胃内毒物,可减少50%毒素吸收。初始剂量1.0g/kg,洗胃后注入胃中。对甲醇及乙醇等醇类、石油制品及氰化物等不应用。

4.导泻洗胃、灌入吸附剂后再灌入泻药将毒物迅速排除体外,传统应用硫酸镁或硫酸钠往往达不到下泻的目的,推荐使用口服甘露醇20%250ml或山梨醇25%250ml导泻。

5.洗肠来诊较晚、泻药无效的病人,可用1%温盐水500—1000ml多次高位灌肠,加快肠道内毒物排除。

6.胃造瘘洗胃对少数经口中毒危重病例,饱餐后中毒、食管持续痉挛、插胃管不成功时可行急诊剖腹胃造瘘洗胃。

(二)特效解毒剂诊断明确后,根据毒物的中毒机制,使用其拮抗剂,以达到解毒及逆转受损靶器官功能。

学习平台
置顶
关闭